MOIO5351-審議事項-第十案:台南市政府函為「擬定台南市安南區(公親寮)細部計畫配合變更主要計畫案」。
會議紀錄id
MOIO5351
案件id
Bemb9B
概要說明
- 說明:
- 一、本案業經台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第一九九次會審議通過,並准台南市政府八十九年八月二十八日八九南市都計字第五六四○七號函檢送計畫書圖等報請審議。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十七條、二十二條。
- 三、計畫範圍:詳計畫圖示。
- 四、計畫內容: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詳人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
- 六、本會九十年二月十三日第五○三次會審議台南市細部計畫案決議由本會委員組成專案小組先行審查,案經簽奉核可,由徐委員淵靜(召集人)、賴委員美蓉、夏委員鑄九、翁委員金山、陳委員明竺、張委員元旭及張委員弘憲等七位委員組成專案小組,上開專案小組已分別於九十年三月十五日、六月二十六日及九十一年五月二日召開三次審查會議審查完竣,並獲致具體審查意見,惟因都市計畫法第二十三條修正條文業奉總統於本(九十一)年五月十五日以華總一義字第○九一○○○九五六三○號令公布施行,故前開細部計畫案,應由台南市政府逕行核定,爰將配合變更主要計畫部分,提會討論。
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