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5351-審議事項-第三案:花蓮縣政府函為「變更吉安都市計畫(部分農業區為電力事業用地)案」。
會議紀錄id
MOIO5351
案件id
TjzUfa
概要說明
- 說明:
- 一、本案業經花蓮縣都市計畫委員會第一○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並准花蓮縣政府九十一年四月十七日府旅都字第○九一○○三三九一三○號函檢送計畫書、圖等報請審議。
- 二、法令依據:
(一)都市計畫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三款。
(二)內政部八十九年三月十日台八九內營字第八九○三八一九號函。
- 三、計畫範圍:詳計畫圖示。
- 四、計畫內容: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詳人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
決議
- 決議:
本案除將電力事業用地之容積率修正為不得大於百分之二百五十外,其餘准照花蓮縣政府核議意見通過,並退請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