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5361-審議事項-第二案:台北市政府函為「配合台北市捷運系統內湖線工程變更沿線機場用地、第二種工業區、公車調度站用地為交通用地及交通用地為機場用地計畫案」。
會議紀錄id
MOIO5361
案件id
GzIvOF
概要說明
- 說明:一、本案業經台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九十年十二月二十八日、九十一年一月十六日第四八
- 九、四九○次會議審議通過,並准台北市政府九十一年四月二日府都二字第○九一○九九五四一○○號函檢附計畫書圖報請核定等由到部。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四款。
- 三、變更位置:詳計畫圖示。
- 四、變更內容: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詳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表。
- 六、本計畫案經提本會九十一年四月三十日第五三二次會議決議如次:
「本案退請台北市政府就章偉義及鄭陳好子等人陳情渠等座落於松山區濱江段四小段三五三地號土地,因捷運經過該土地上空,致使地主無法使用,建議台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一併徵收該等土地,以維地主權益,及立法委員蔡委員鈴蘭九十一年四月十一日箋轉同案由陳情意見乙節,研議處理意見及補充相關詳細數據資料後,再行報部提會討論。」
- 七、嗣經台北市政府九十一年五月十四日府捷一字第○九一三六三四八○○號函送補充資料到本部營建署,爰再提會討論。
決議
- 決議:一、本案除原報核之交通用地超出公開展覽草案範圍部分,請台北市政府依法補辦公開展覽,如公開展覽期間無公民或團體再提其他陳情意見准予通過,否則應再提會討論外,其餘准照該府核議意見通過,並退請該府依照辦理並修正計畫書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 二、章偉義及鄭陳好子等人陳情意見乙節,仍照市府原報核之計畫內容辦理,並請市府妥予函復陳情人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