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5401-審議事項-第一案:台中市政府函為「變更台中市都市計畫(二十五M-三七道路)主要計畫案」。
會議紀錄id
MOIO5401
案件id
EbLPk9
概要說明
- 說明:一、本案業經台中市都市計畫委員會九十一年六月十一日第一八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並准台中市政府九十一年七月十六日府工都字第○九一○一○二四三一號函,檢附計畫書、圖報請核定等由到部。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四款。
- 三、變更位置:詳計畫圖示。
- 四、變更內容: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無。
決議
- 決議:一、照案通過。
- 二、本案請台中市政府未來執行時,應妥予考量本部地政司八十九年三月二十日八十九地司(四)發字第八九○○四五九號書函提類似案件之意見:「對於保留重劃分配權之可行性先予評估,並就可能產生徵收後又辦理撤銷徵收的後遺症以及宜否於土地登記簿上加註承諾事項等,研擬具體因應對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