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5401-審議事項-第三案:內政部為「變更林口特定區計畫(部分保護區為工業區、道路用地、綠地、停車場用地)案」。
會議紀錄id
MOIO5401
案件id
g35SLI
概要說明
- 說明:一、華亞汽電股份有限公司為新建汽電共生廠,改善華亞科技園區供電品質,申請由內政部辦理個案變更都市計畫,並准該公司九十一年三月六日華亞汽電(九一)北字第○○○五五號函送計畫書圖到部。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三款及第十六條。
- 三、變更位置:詳計畫圖示。
- 四、變更理由及內容:詳計畫書。
- 五、公開展覽及說明會:九十一年四月十二日起至九十一年五月十一日止,分別於桃園縣政府及龜山鄉公所公告欄公開展覽三十天,並於九十一年四月二十二日龜山鄉公所舉辦說明會,且經刊登於九十一年四月十一日至四月十三日自由時報分類廣告版公告完竣。
- 六、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無(桃園縣政府九十一年五月二十二日府城鄉字第○九一○一○八九九四號函)。
- 七、本案前提經本會九十一年六月二十五日第五三六次會議審決:「本案因案情複雜,由本會委員組成專案小組(成員另案簽請兼主任委員核可)先行審查,研提具體審查意見後,再提會討論」在案。
- 八、案經簽奉核可,由本會林委員素貞(召集人)、賴委員美蓉、周委員志龍、汪委員桂生、黃委員光輝等五位委員組成專案小組,專案小組已於九十一年七月九日召開審查會議,並獲致具體審查意見,爰再提會討論。
決議
- 決議:本案准依本會專案小組審查意見(如附錄)辦理。
附件
- 附錄:本會專案小組九十一年七月九日審查意見本案建議退請申請開發人華亞汽電股份有限公司依照下列各點補充相關具體圖說資料,並報部交由本會專案小組繼續審查,獲致具體審查意見後,再行提大會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