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5411-審議事項-第六案:嘉義縣政府函為「變更六腳(蒜頭地區)都市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再提會討論案」。
會議紀錄id
MOIO5411
案件id
pPOQ7g
概要說明
- 說明:變更六腳(蒜頭地區)都市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案,業經本會九十一年三月十九日第五二九次會審議完竣,其中決議第一點:「為確保土地所有權人權益,故採納嘉義縣政府列席代表意見,將本案專案小組意見
- 一、二中增加劃設公園用地及廣場兼停車場用地部分,請縣政府補辦公開展覽,公開展覽期間若無任何公民或團體提出異議,則照公開展覽圖說通過,否則再提會討論。」,案經嘉義縣政府於九十一年六月二十一日至九十一年七月二十二日補辦公開展覽,期間計接獲黃金土等六人提出陳情意見;嘉義縣政府彙整後以九十一年七月二十九日九一府工都字第○○九二四二七號函檢附公開展覽書、圖等到部,爰提會討論。
決議
- 決議:
- 一、本計畫區公園、體育場所、綠地、廣場及兒童遊樂場等五項公共設施用地僅佔全部計畫面積百分之○.六七%,為維持良好之都市生活環境品質,補充劃設公園用地等公共設施用地仍屬必要。
- 二、據鄉公所列席代表說明,本計畫區人口外流,現有住宅區使用率不高,故請縣政府會同鄉公所及本部營建署市鄉規劃局,就目前住宅區之使用現況,劃定適當範圍(含配置必要之公共設施用地),並研擬以市地重劃方式辦理之具體方案,交由原專案小組先行審查研提具體審查意見後,再行提會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