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5461-審議事項-第一案:新竹市政府函為「變更新竹(含香山)都市計畫(部份農業區為學校用地)案」再提會報告。
會議紀錄id
MOIO5461
案件id
sjfHyl
概要說明
- 說明:一、本案業經新竹市都市計畫委員會九十年十二月十一日第一三六次會議審議完竣,並准新竹市政府九十一年一月四日府都規字第○九一○○○○八七六號函檢附計畫書圖報請核定等由到部。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四款。
- 三、變更位置:詳計畫圖示。
- 四、變更內容: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詳人民或團體陳情意見表。
- 六、本案前提本會第五二八次會議決議:「由本會委員組成專案小組先行審查並赴現場會勘,研提具體審查意見後,再行提會討論。」,經簽奉核可,由本會翁委員金山(召集人)、夏前委員鑄九、賴委員美蓉、范前委員國俊及倪前委員世標等共計五位委員組成專案小組。
- 七、本會專案小組九十一年四月三日(現場勘查)及六月十九日召開二次審查會議,獲致具體審查意見,並提本會九十一年七月十六日第五三八次會議決議「准照本會專案小組審查意見辦理」有案。
- 八、嗣經新竹市政府九十一年九月十八日府教國字第○九一○○七一九五三號函評估查復「本府將另覓適當地點進行設校事宜,該變更案請予撤回,維持原都市計畫。」到部,爰依本會第五三八次會議決議本計畫案維持原計畫,特提會報告。
決定:洽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