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5471-審議事項-第八案:高雄縣政府函為「變更大坪頂以東都市計畫(部分道路用地為甲種工業區及部分堤防用地為堤防用地兼供道路用地使用)案」。
會議紀錄id
MOIO5471
案件id
KmrCPq
概要說明
- 說明:一、本案業經高雄縣都市計畫委員會第六十九次會議審議通過,並准高雄縣政府九十一年十月十六日府建都字第○九一○一七○三五七號函檢送計畫書、圖等報請審議。
- 二、法令依據:(一)都市計畫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三款。
(二)內政部九十年二月二十日台九十內營字第九○八二五五八號函。
- 三、計畫範圍:詳計畫圖示。
- 四、計畫內容: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無。
決議
- 決議:本案除將案名修正為:「變更大坪頂以東地區都市計畫(部分道路用地為甲種工業區及部分堤防用地為堤防用地兼供道路使用)案」外,其餘准照高雄縣政府核議意見通過,並退請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