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5481-審議事項-第八案:台南縣政府函為「變更高速公路永康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部分農業區為堤防用地(兼供道路使用)、道路用地)案」。
會議紀錄id
MOIO5481
案件id
7hHRsf
概要說明
- 說明:一、本案業經台南縣都市計畫委員會九十年九月二十日第一六七次會議審決通過,並准台南縣政府九十一年十月十八日府城都字第○九一○一七一一九五號函檢附計畫書圖等報請核定等由到部。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四款。
- 三、變更位置:詳計畫圖示。
- 四、變更理由及內容: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無。
決議
- 決議:本案除左列各點外,其餘准照台南縣政府核議意見通過,並退請該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否則應再提會討論。
- 一、公開展覽期間有無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應於計畫書審核摘要表中補充敘明。
- 二、計畫審核摘要表中有關公開展覽日期引述錯誤部分,應配合修正。
- 三、計畫書第七頁,肆、變更計畫理由二、應將永康垃圾焚化廠環境影響說明書結論第七點之內容,納入計畫書內敘明,俾利查考。
- 四、本案涉及路堤共構部分,應補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經濟部水利署)之同意證明文件,並納入計畫書內,俾利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