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5491-審議事項-第五案:台南縣政府函為「變更學甲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專案通盤檢討)案」
會議紀錄id
MOIO5491
案件id
AzOrK2
概要說明
- 說明:一、本案業經台南縣都市計畫委員會九十一年九月二十七日第一六七次會審議通過,並准台南縣政府以九十一年十一月廿六日府城都字第○九一○一八六八五四號函檢送計畫書及相關資料報請審議。
- 二、法令依據:(一)都市計畫法第二十六條。
(二)都市計畫定期通盤檢討實施辦法第十三條第四款。
- 三、變更理由及內容:詳計畫書。
- 四、人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無。
決議
- 決議:本案除左列各點外,其餘准照台南縣政府核議意見通過,並退請依照修正計畫書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 一、為合理管制倉儲區之使用強度,提供開放空間及綠美化環境,將第五點倉儲區之建蔽率修正為不得大於百分之五十,容積率修正為不得大於百分之二百五十。
- 二、計畫書表三「變更學甲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專案通盤檢討)修正前後對照表」中,第十二點之(三)漏列原條文,請縣政府補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