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5501-審議事項-第八案:花蓮縣政府函為「變更花蓮鯉魚潭風景特定區計畫(第一次通盤檢討)案」再提會討論案。
會議紀錄id
MOIO5501
案件id
Z2jw2L
概要說明
- 說明:一、「變更花蓮鯉魚潭風景特定區計畫(第一次通盤檢討)案」,前提經本會九十年五月八日第五0八次會議、九十年七月三日第五一二次會議及九十年十一月二十日第五二二次會議審決退請花蓮縣政府依照決議修正計畫書、圖。
- 二、嗣經花蓮縣政府九十一年九月二日府城計字第0九一00八0三九二0號函送修正計畫書圖報請核定等由到部,因變更內容繁複,經該府派員到本部營建署及會同委辦規劃單位(市鄉規劃局)共同核對計畫書圖後,尚有修改後之變更內容綜理表新編號第十八案(原編號第八案)、新編號第廿七案(原編號十七案)及新編號第五十案(原本會第五一二次會議審決之逕向本部陳情意見編號第一案)等三項變更內容與本會決議未符,為審慎起見,爰以本部九十一年十月廿四日內授營都字第0九一00八七二二二號函請該府補送相關資料後再提本會審決以利執行。
- 三、案經花蓮縣政府九十一年十二月九日府城計字第0九一0一0八八六五0號函送相關資料到本部營建署,爰再提會討論。
決議
- 決議:一、花蓮縣政府九十一年九月二日府城計字第0九一00八0三九二0號函送修正計畫書圖之變更內容綜理表新編號第十八案(原編號第八案)、新編號第廿七案(原編號十七案)部分,為避免將來執行產生疑義,同意照該府上開函報修正內容通過。
- 二、該府上開號函送修正計畫書圖之變更內容綜理表新編號第五十案(原本會第五一二次會議審決之逕向本部陳情意見編號第一案)部分,既經該府補辦公開展覽期間無任何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同意照該府補辦公開展覽草案之變更秀林鄉文蘭段六一四、六一六地號(面積0.二七六公頃)保護區為公墓用地內容通過,並退請該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