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5591-審議事項-第八案:內政部為「變更林口特定區計畫(部分保護區、海濱遊憩區為道路用地)案」。
會議紀錄id
MOIO5591
案件id
RaX2op
概要說明
- 說明:
- 一、交通部所屬公路總局為辦理行政院八十九年五月五日台八十九交字第一二八四三號函核定同意之「台北港第二期聯外道路(臨港道路銜接西濱快速道路段)工程計畫」,其中臨港道路銜接西濱快速道路0K+000-2K+240段新建道路工程之需要,申請內政部辦理個案變更都市計畫,並准該部九十一年十二月十日交授公字第○九一○○○○六七九號函檢送計畫書、圖到部。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四款。
- 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圖示。
- 四、變更理由:詳計畫書。
- 五、公開展覽及說明會:九十二年二月十三日至九十二年三月十四日分別於台北縣政府、八里鄉公所公告欄公開展覽三十天,並於同年二月二十五日(星期二)上午十時假八里鄉公所舉辦說明會,且經刊登於自由日報九十二年二月十三、十
- 四、十五日(星期四、五、六)五十三、五十二及四十八版等三天公告完竣。
- 六、案准本部營建署市鄉規劃局九十二年四月二十八日市二字第○九二一○○○四九三號函檢送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到部,特提會討論。
決議
- 決議:
本案除左列各點外,其餘准照公開展覽草案通過,並退請交通部公路總局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 一、據交通部公路總局列席代表說明,本案計畫道路其他二種替代規劃路線,均需經過「下罟尾遺址」及「下罟子遺址」範圍,為避免未來道路施工影響該二遺址,仍應依原計畫道路規劃路線辦理闢建,惟原規劃路線尚須拆除部分現有房屋,請該局酌予考量評估將該計畫道路路線微調至北側,儘量避免或減少拆除現有房屋;上開計畫道路之微調路線如經該局評估確定,因超出公開展覽草案範圍,請補辦公開展覽及說明會,公開展覽期間如無任何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則同意變更,否則應再提會討論。
- 二、據交通部公路總局列席代表說明,本案計畫道路已完成環境影響評估審查,應將上開經主管機關審查通過之環境影響評估審查結論,納入計畫書敘明,俾利執行查考。
- 三、本案計畫道路,應透過工程規劃設計技術,留設適當距離之緩衝隔離綠帶,並與當地海岸環境景觀妥予調合,創造出新景觀地標。
- 四、未來計畫道路開闢時,應配合上開環境影響評估審查結論,妥為研訂交通疏導改善計畫。
- 五、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編號陳情人及陳情位置陳情理由建議事項工程用地單位研析意見本會決議八里鄉長柯慶長八里鄉民代會主席鄭勇一下罟村村長汪仲凱下罟子路段請求變更規劃路線,將西濱聯外道路12.0K至12.5K沿海岸路線施做銜接台15線省道。
- 一、本件需拆除下罟村四、五里民宅、農舍二十戶。
- 二、損及龐大的農耕用地,影響當地農民安定之居家生活與賴以維生之農務。
- 一、工程處曾於91.11.18評估替選方案,顯示仍有部分拆除問題,且可能為下罟尾遺址與沿海岸環境造成更多的衝擊。
- 二、有關路線選擇考量,請工程處補充說明。
併同決議文
- 一、
- 二、三辦理。
台北縣政府環保局
- 一、將鄰近八里垃圾處理廠附近之垃圾車車流動線納入本案拓寬計畫一併考量。二、若涉及環境影響評估事項,請依規定辦理。
- 一、因本件拓寬工程所在地鄰近八里垃圾處理場,垃圾車進出頻繁,未來通車恐有交通衝擊之虞。
- 二、開發型惟應否實施環境影響評估已訂有認定標準。
- 一、依據工程處92.04.03濱北設字第0920001944號函,車流動線已納為拓寬計畫中考量事項。
- 二、請工程處補充說明施工中與完工後對地區交通之影響。
併同決議文
- 二、四辦理。
台北縣政府地政局建議本道路用地取得方式採一般徵收方式辦理。
本件沿線地區並無可建築用地之需求,若以區段徵收方式開發,恐會造成日後土地標售之困難。
依據工程處92.04.03濱北設字第0920001944號函,本道路用地取得方式係採一般徵收。
准照工程用地單位研析意見通過。
四張國源楊全德請求變更路線或依特案方式補償。
陳情人表示西濱公路拓寬與西濱聯外道路等公共建設,因
- 一、變更路線部分併第一案研析意見處理。
併同決議文一辦理。
相關工程未能作整體整合規劃,以致多次的土地徵收引發民怨。
- 二、有關用地徵收補償事宜,請台北縣政府妥處。
台北縣政府文化局支持本案公展規劃路線,以避免新路線對文化遺址的衝擊。
依據工程處於91.11.18對路線替選方案所做評估內容,顯示新路線將會經過位於本案變更範圍外西北側之下罟尾遺址範圍部分土地,恐對文化遺產保存產生衝擊。
擬供審議參考。
併同決議文
- 一、二辦理。
台北縣政府水利局支持本案公展規劃路線,以避免新路線對海岸環境的衝擊。
依據工程處於91.11.18對路線替選方案所做評估內容,顯示新路線方案需增加使用海岸景觀與水文環境衝擊甚大,需慎重考量。
擬供審議參考。
併同決議文
- 二、三辦理。
- 七、報告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