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5601-審議事項-["第四案:內政部為「變更淡海新市鎮特定區主要計畫【原文高用地變更為文教區(供中國海事商業專科學校使用)】案)」及「變更淡海新市鎮特定區第一期細部計畫【原文高用地變更為文教
會議紀錄id
MOIO5601
案件id
S5gGEV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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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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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內政部為配合中國海事商業專科學校升格改制擴大校地需求,以及加速淡海新市鎮開發需要,經教育部九十二年二月二十六日台技(二)字第○九二○○二四九一四號函原則同意該校籌設淡海第二校區,符合都市計畫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四款規定辦理個案變更都市計畫,並由本部以九十二年四月十一日內授營鎮字第○九二○○八五七二二號函請台北縣政府依法辦理公開展覽及代為安排說明會相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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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四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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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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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變更計畫內容及理由:詳計畫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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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開展覽及說明會:自九十二年四月二十二日至同年五月二十二日止,分別於台北縣政府、淡水鎮公所公開展覽三十一天,並於九十二年五月一日上午十時整假淡水鎮公所舉辦說明會,並刊登於自由時報九十二年四月二十二、二十三、二十四日公告三日完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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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無。
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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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
本二案除細部計畫書第十一頁變更內容綜理表應補列刪除原計畫文高(高中)用地土地使用管制相關條文外,其餘准照公開展覽草案通過,並退請本部營建署(新市鎮建設組)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