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5621-審議事項-["第八案:花蓮縣政府函為「變更秀林(崇德地區)都市計畫(部分保護區、景觀保護區、農業區為道路用地(供高速公路使用)、道路用地為道路用地兼供高速公路使用、鐵路用地為鐵路用地
會議紀錄id
MOIO5621
案件id
5j8MyN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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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一、本案業經花蓮縣都市計畫委員會九十二年五月十四日第一○五次會審議通過,並准花蓮縣政府九十二年六月二日府城計字第○九二○○六○八二三○號函檢附計畫書、圖等報請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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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令依據:(一)都市計畫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四款暨第二項。
(二)內政部八十九年三月廿一日台內營字第八九八二八○一號函頒「配合國家重大公共建設辦理逕為變更都市計畫作業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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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圖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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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變更理由及內容:詳計畫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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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無。
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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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一、照案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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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案送請核定時,應將環保主管機關審查通過之環境影響說明書相關書件,納為都市計畫書、圖附件,作為執行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