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5621-審議事項-第九案:新竹縣政府函為「變更竹東都市計畫︵部分公園用地為體育場用地︶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說明書案」。
會議紀錄id
MOIO5621
案件id
Pa7ghn
概要說明
- 說明:一、本案業經新竹縣都市計畫委員會九十二年三月二十八日第一六四次會審議通過,並准新竹縣政府九十二年六月六日府工都字第○九二○○四三八五九號函檢送計畫書、圖等報請審議。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二十七第一項第四款及第二項。
- 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圖示。
- 四、變更理由及內容: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無。
決議
- 決議:本案除將案名修正為「變更竹東都市計畫︵原公園用地變更為體育場用地︶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定修正案」及將法令依據增列「新竹縣政府依據內政部八十八年八月二十五日台八八內營字第八八七四二七九號函,認定係縣興建之重大設施。」外,其餘准照新竹縣政府核議意見通過,並退請依照修正計畫書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 八、報告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