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5621-審議事項-第五案:澎湖縣政府函為「變更馬公都市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案」。
會議紀錄id
MOIO5621
案件id
xnInKc
概要說明
- 說明:一、本案業經澎湖縣都市計畫委員會八十八年二月三日第八十四次會議審決修正通過,並准澎湖縣政府八十九年八月二十五日八九澎府觀發字第四六○一八號函檢附計畫書圖等報請核定等由到部。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二十六條。
- 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圖示。
- 四、變更理由及內容: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如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
- 六、因案情複雜,經簽奉核可,由本會辛委員晚教、夏前委員鑄九、翁委員金山、李前委員威儀及周委員志龍等五人組成專案小組,並由辛委員晚教擔任召集人。
- 七、復經本會專案小組於八十九年十月十二日、九十年元月十日、五月十四日及九十一年五月二十八日召開四次審查會議,獲致具體審查意見,提經本會九十一年六月二十五日第五三六次會議決議略以:「本案除左列各點外,其餘准照澎湖縣政府核議意見通過,並退請該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經該府九十二年五月二十一日府觀發字第○九二○○二七五二一號函檢送修正後計畫書、圖到部,經核對後尚有部分計畫內容與本會第五三六次會議決議文不合,爰再提會討論。
決議
- 決議縣府提案本會決議原計畫面積(公頃)新計畫面積(公頃)澎湖技術學院大專用地(11.94)文大用地(11.94)本次通盤檢討檢變更內容第二十六案新增之文大用地係供澎湖技術學院使用,為統一名稱,故將澎湖技術學院原大專用地變更為文大用地。
照案通過。
臨時提案海域海域0.53港埠用地0.53將批發市場兩側海域新填築之突堤補進計畫圖內
- 一、照案通過。
- 二、本案擬變更內容超出公開展覽範圍部分,應另案補辦公開展覽及說明會,公開展覽其間無任何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者,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審議;如有陳情意見者,則再提會討論。
原變更範圍海域係屬馬公都市計畫主要計畫漁業區,提案變更範圍誤植為海域,另因計畫範圍屬第三漁港附近地區細部計畫範圍,故建議納入細部計畫審議即可。
本案係屬細部計畫內容,同意依縣府提案意見,由該府自行核定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