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5631-審議事項-第九案:新竹縣政府函為「變更竹北(斗崙地區)都市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案其中人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第四十三案、第四十六案」。
會議紀錄id
MOIO5631
案件id
UagovQ
概要說明
- 說明:一、本案業經新竹縣都市計畫委員會九十一年三月四日第一六一次會議審議通過,並准新竹縣政府九十二年六月九日府工都字第○九二○○六四二四二號函檢附計畫書圖報請核定等由到部。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二十六條。
- 三、變更位置:詳計畫圖示。
- 四、變更內容: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詳公民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
決議
- 決議:本案請新竹縣政府依左列各點辦理,及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 一、綜理表第四十三案,擬配合高鐵聯外道路建設計畫工程用地需要,原則同意變更,惟應補辦公開展覽程序,公開展覽期間如有人民團體陳情意見者,應再提會討論。
- 二、綜理表第四十三案擬修正體育場用地增列多目標使用項目部分,修正為應依都市計畫法第三十條第二項規定,由本部於九十二年六月二十七日發布施行之「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辦法」規定辦理,以資適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