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5681-審議事項-第七案:台南市政府函為「變更台南市主要計畫(『機二五』機關用地及部份中密度住宅區為機關用地(供台南市警政大樓使用))案」。
會議紀錄id
MOIO5681
案件id
75NYPd
概要說明
- 說明:一、本案業經台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九十二年七月二十五日第二二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並准台南市政府九十二年八月二十八日南市都計字第○九二一六五二六八八○號函檢附計畫書、圖報請核定等由到部。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四款。
- 三、變更位置:詳計畫圖示。
- 四、變更內容: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詳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
決議
- 決議:一、照案通過。
- 二、有關公開展覽期間現有承租戶陳情補償問題,請台南市政府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