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5681-審議事項-第六案:南投縣政府函為「變更鳳凰谷風景特定區計畫(都市計畫圖重製通盤檢討)案」。
會議紀錄id
MOIO5681
案件id
DG4xMI
概要說明
- 說明:一、本案業經南投縣都市計畫委員會九十二年七月十四日第一六九次會議審議通過,並准南投縣政府九十二年八月十二日府城都字第○九二○一四六四○六○號函檢附計畫書、圖報請核定等由到部。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一款。
- 三、變更位置:詳計畫圖示。
- 四、變更內容: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詳公民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
決議
- 決議:本案除左列各點外,其餘准照南投縣政府核議意見通過,並退請該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 一、變更內容第九案擬變更公墓用地為農業區部分,應補辦公開展覽程序,公開展覽期間如無任何公民或團體提出陳情意見者,同意變更,否則應再行提會審議。
- 二、請依都市計畫書圖製作規則予以修正計畫圖農業區、保護區等著色誤差部分。
- 三、請補植計畫書2-1頁表2-1變更鳳凰谷特定區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案疏漏內政部核定日期文號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