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5691-審議事項-第四案:內政部為「擬定林口特定區計畫(工十二工業區第一期)細部計畫案」。
會議紀錄id
MOIO5691
案件id
T2LQgn
概要說明
- 說明:一、本部為協助南亞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因應產業結構變遷,更新該公司林口廠原有生產中既有廠房之需要,涉及主要計畫變更部分,擬將林口特定區計畫附帶條件規定「...,應由開發者自行擬定細部計畫並劃設必要性之公共服務設施及聯外道路,...」,變更為「...,應擬定細部計畫並劃設必要性之公共服務設施及聯外道路,...」,並辦理公開展覽期滿後,前提經本會九十二年七月八日第五六三次會議審決通過,經報奉行政院九十二年八月四日院臺內字第○九二○○四三三一七號函准予備案,及經本部九十二年八月十九日台內營字○九二○○一○○六一號函核定在案。本擬定細部計畫部分,係依上開主要計畫附帶條件規定辦理,並由內政部營建署(市鄉規劃局)製作細部計畫書、圖到部。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十七條。
- 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圖示。
- 四、變更理由:詳計畫書。
- 五、公開展覽及說明會:九十二年六月二十七日至九十二年七月二十六日分別於台北縣政府、泰山鄉公所公告欄公開展覽三十天,並於同年七月十五日(星期二)上午十時假泰山鄉公所舉辦說明會,且經刊登於經濟時報九十二年六月二十七日(星期五、六、日)第三十二、二十七及十六版等三天公告完竣。
- 六、案准台北縣政府九十二年七月三十一日北府城規字第○九二○四八四三六五號函略以:「公開展覽期間並無人民或團體陳情意見」到部,本案因案情複雜,經簽奉兼主任委員核示由本會委員組成專案小組先行審查,研提具體審查意見後,再行提會討論;本案專案小組成員為彭委員光輝、歐陽委員嶠暉、馮委員正民、周委員志龍、王委員大立、汪委員桂生及張委員元旭等,並由彭委員光輝擔任召集人,於九十二年九月九日召開專案小組審查會議,研獲具體審查意見,爰提會討論。
決議
- 決議:本案請本會專案小組會同相關單位赴現場勘查,併同專案小組九十二年九月九日審查意見(如附錄),及開發單位(南亞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九十二年九月二十四日(九十二)南亞泰塑字第○○二六二號函提陳情意見,研獲具體審查意見後,再提會討論。
附件
- 附錄:本會專案小組九十二年九月九日審查意見本案建議除左列各點外,其餘准照公開展覽草案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