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5741-審議事項-第四案:屏東縣政府函為「變更琉球風景特定區計畫(部分「墓一」墓地為機關用地)案」。
會議紀錄id
MOIO5741
案件id
5Tkfin
概要說明
- 說明:
- 一、本案業經屏東縣都市計畫委員會九十二年九月二十六日第一三九次會議審議通過,並准屏東縣政府九十二年十一月五日屏府建都字第○九二○一八六九○八號函,檢附計畫書、圖報請核定等由到部。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四款。
- 三、變更位置:詳計畫圖示。
- 四、變更內容: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無。
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