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5741-審議事項-第十四案:桃園縣政府函為「變更高速鐵路桃園車站特定區計畫(配合多功能棒球場體育園區計畫)案」。
會議紀錄id
MOIO5741
案件id
OVDh0s
概要說明
- 說明:
- 一、本案業經桃園縣都委會九十二年七月三十日第十四屆第十一次會議審決修正通過,並准桃園縣政府九十二年九月十日府城鄉字第○九二○二○五一一七號函檢附計畫書、圖報請核定等由到部。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四款。
- 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示意圖。
- 四、變更計畫內容及理由: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如公民及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
- 六、本案因案情複雜,經簽奉核可,由本會周委員志龍、歐陽委員嶠暉、馮委員正民、彭委員光輝、黃委員光輝、張委員元旭等六人組成專案小組,並由周委員志龍擔任召集人,復於九十二年十月七日、十一月六日召開二次專案小組會議,獲致具體審查意見,並經桃園縣政府九十二年十一月二十日府城鄉字第○九二○二六八三○二號函檢附修正後計畫書到部,提經本會九十二年十一月二十五日第五七三次會議決議略以:「本案變更內容明細表編號二、六、七等三案,請本會專案小組繼續審查,妥為整合協調,獲致具體審查意見後,再行提會討論。」。
- 七、復經本會專案小組九十二年十二月二日召開第三次審查會議,獲致具體審查意見,爰再提會討論。
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