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5741-審議事項-第十案:台北縣政府函為「變更土城都市計畫(暫緩發展區及附近地區)(部分道路用地為住宅區)案」。
會議紀錄id
MOIO5741
案件id
swOPcs
概要說明
- 說明:
- 一、本案業經台北縣都市計畫委員會九十二年七月二十四日第三二一次會議審議通過,並准台北縣政府九十二年九月十日北府城規字第○九二○五四五七九八號函,檢附計畫書、圖報請核定等由到部。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四款。
- 三、變更位置:詳計畫圖示。
- 四、變更內容: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詳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
- 六、本案經本會九十二年十月十四日第五七○次會議決議:「本案因案情複雜,由本會委員組成專案小組(成員另案簽請兼主任委員核可)赴現場勘查及先行審查,研提具體審查意見後,再行提會討論。」在案;案經簽奉核可,由錢委員學陶、彭委員光輝、馮委員正民、林委員大煜、張委員元旭等五位委員組成專案小組,並由錢委員學陶擔任召集人,於九十二年十一月七日赴現場勘查及召開專案小組審查會議,研獲具體審查意見,特再提會討論。
決議
- 決議:
本案准照本會專案小組審查意見通過(如附錄),並退請台北縣政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附件
- 附錄:本會專案小組審查意見本案專案小組於本(九十二)年十一月七日赴現場勘查,基於台北縣政府補充說明左列理由,尚屬實情,爰建議准照台北縣政府核議意見通過,同意變更部分道路用地為住宅區(○.○八四一公頃)。
1.台北縣政府八十九年七月二十四日發布實施之「變更土城都市計畫(暫緩發展區及附近地區)通盤檢討案」變更內容明細表第六案,係為重新檢討計畫區內道路系統、廢除四米巷道及囊底路,爰變更部分住宅區為十二公尺寬道路用地,並納入市地重劃範圍內,惟縣府辦理市地重劃時,發現上開變更後之計畫道路上,業已興工完竣六至七樓四棟建物之住宅社區(蟠龍大地社區),共計一七九戶,係依縣府七十年發布實施之「變更土城都市計畫(第一次通盤檢討)案」原劃設之住宅區,由縣府於七十八年核發建造執照(建照號碼:78土建0451號),八十年取得使用執照(使照號碼:80使字第322號),本案住宅社區在上開土城暫緩發展區及附近地區通盤檢討發布實施前,即已存在之合法建物,為配合縣府加速辦理本地區市地重劃開發、避免損及現有合法建物及加重拆遷補償負擔,以及上開十二公尺寬計畫道路為一南北向計畫區之道路系統,如廢除本段計畫道路,畫道路予以替代,且該地區有多條西北-東南向計畫道路連通學府路及學士路,尚不致立即影響本地區道路交通功能。
2.配合上開十二公尺寬計畫道路部分路段變更為住宅區,及為健全本地區道府將併同目前刻正辦理之土城都市計畫通盤檢討予以整體規劃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