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5761-審議事項-第十二案:新竹縣政府函為「擴大及變更竹北(斗崙地區)都市計畫案」。
會議紀錄id
MOIO5761
案件id
5zypWn
概要說明
- 說明:
- 一、本案業經新竹縣都市計畫委員會九十二年七月二十二日、十月二十一日、十一月四日第一七二、一七六、一七八次會議審決通過,並准新竹縣政府九十二年十一月二十八日府工都字第0九二0一三五五一0號函檢附計畫書圖等報請核定等由到部。
- 二、法令依據:新訂或擴大都市計畫執行要點。
- 三、變更位置:詳計畫圖示。
- 四、變更理由及內容: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詳人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
決議
- 決議:
1.查竹北市係屬縣轄市,依都市計畫法第十條、第十五條及第二十二條規定,應擬定市鎮計畫,並分別擬定主要計畫及細部計畫,為因應九十一年五月十五日總統令公布修正之都市計畫法第二十三條有關細部計畫由直轄市、縣(市)政府核定實施之規定,本計畫案請新竹縣政府依上開規定分別擬定主要計畫及細部計畫,及製作主要計畫及細部計畫書、圖後,就主要計畫部分報部核定,以符規定。
2.本案主要計畫經新竹縣政府依照前項決議辦理後,因擴大變更之計畫內容案情複雜,由本會委員組成專案小組先行審查,研提具體審查意見後,再行提會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