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5771-審議事項-第十一案:高雄縣政府函為「變更鳳山都市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案」。
會議紀錄id
MOIO5771
案件id
VdGsVr
概要說明
- 說明:
- 一、本案業經高雄縣都委會九十一年三月十二日第六十六次會議審決修正通過,並准高雄縣政府九十一年四月二十四日府建都字第○九一○○六八○五九號函檢附計畫書圖等報請核定等由到部。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二十六條。
- 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圖示。
- 四、變更理由及內容: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如人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
- 六、因案情複雜,經簽奉核可,由本會何委員東波、徐委員淵靜、陳前委員明竺、高前委員明瑞、周委員志龍、張委員元旭等六人組成專案小組,並由何委員東波擔任召集人。
- 七、復經本會專案小組於九十一年五月二十七日、六月十七日召開二次審查會議,獲致具體審查意見,提經本會九十一年七月十六日第五三八次會議決議略以:「一、本案經高雄縣政府九十一年六月二十日府建都字第○九一○一○九四八七號函略以:『請暫停審議,俟對主要計畫與細部計畫作適當之區分後再行報部審議』,因應九十一年五月十五日總統令公布施行修正都市計畫法第二十三條規定,由直轄市、縣(市)政府核定實施細部計畫,故本通盤檢討案同意依縣府意見退請該府參酌本會專案小組審查意見,重新分別製作主要計畫與細部計畫書、圖後,就主要計畫部分報部再議,細部計畫部分由縣府依法自行核定。二、本會專案小組審查後逕向本部陳情意見:台灣電力公司高屏供電區營運處九十一年七月十日D屏供字第九一0七-二九九九Y號函陳情該公司所有座落高雄縣鳳山市五甲段一二一一地號之使用分區應由乙種工業區更正為變電所用地,以符合實際乙案,併前項決議文辦理。」。
- 八、案經高雄縣政府九十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府建都字第○九一○二三一四五四號函送「變更鳳山市主要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案」計畫書、圖到部,經本部九十二年一月二十九日內授營都字第○九二○○○二八一一號函請該府補送相關資料,及經該府九十二年四月二十一日府建都字第○九二○○六六二九一號函檢附前開二次專案小組審查意見補充相關資料,由本會專案小組於九十二年五月十三日召開上開主要計畫第一次審查會議,因九十二年七月一日本會部分委員改聘後,經重新簽請由本會何委員東波(召集人)、陳委員鴻益、馮委員正民、周委員志龍、彭委員光輝、張委員元旭等六人組成專案小組,復於九十二年九月九日、十二月三十日召開「變更鳳山市主要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案」第二、三次審查會議,獲致具體審查意見,爰再提會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