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5771-審議事項-第十案:高雄縣政府函為「變更大樹(九曲堂地區)都市計畫(部分農業區、部分乙種工業區、部分下水道用地及部分綠帶為河道用地)案」。
會議紀錄id
MOIO5771
案件id
lISKU2
概要說明
- 說明:
- 一、本案業經高雄縣都市計畫委員會第九十二年十一月二十四日第七十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並准高雄縣政府九十三年一月六日以府建都字第○九三○○○○四○七號函檢附計畫書、圖等報請審議。
- 二、法令依據:
(一)都市計畫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四款。
(二)高雄縣政府依內政部八十八年八月二十五日台八八內營字第八八七四二七九號函認定係配合縣興建之重大設施。
- 三、計畫範圍:詳計畫圖示。
- 四、計畫內容: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無。
決議
- 決議:
原則同意,惟本案究係變更為河道用地或變更為河川區,請高雄縣政府依經濟部及內政部九十二年十月二十六日經水字第○九二○二六一六一四○號及台內營字第○九二○○九一五六八號會銜函送之「河川及區域排水系統流經都市計畫區之使用分區劃定原則」妥予認定,並依認定結果據以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