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5821-審議事項-第一案:台北縣政府函為「變更台北水源特定區計畫南國小三用地為文教區(供私立康橋國民中小學使用)案」。
會議紀錄id
MOIO5821
案件id
s5S8KW
概要說明
- 說明:一、本案業經台北縣都市計畫委員會九十三年二月二十六日第三二七次會議審決修正通過,並准台北縣政府九十三年三月十八日北府城規字第○九三○一四一六五0號函檢附計畫書、圖報請核定等由到部。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四款。
- 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示意圖。
- 四、變更計畫內容及理由: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詳人民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
決議
- 決議:本案除左列各點外,其餘准照台北縣政府核議意見通過,並退請該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 一、本案擬變更公共設施用地為非公共設施用地,其變更後應提供捐贈或其他附帶事項,請依該府通案性規定辦理,並應納入本變更主要計畫書敘明,以符規定。
- 二、依計畫書所附人民陳情意見綜理表,本案環境影響評估差異分析已審查通過,相關審查結論應摘要納入計畫書敘明;及民眾多有陳情交通問題、都市防災問題,併請摘要於計畫書敘明處理情形。
- 三、有關將來設校之廢污水處理、排放等課題,應有妥善之因應措施,並請台北縣政府依相關規定確實辦理,及將來學校開發建築時亦應請注意依教育部有關永續校園規劃原則辦理。
- 四、查本案性質係屬變更主要計畫,爰屬都市計畫法第二十二條明訂細部計畫書表明之「四、事業及財務計畫」,應予刪除改列於細部計畫由該府本於權責自行核定,並依同法第十五條規定,增列實施進度及經費,以符規定。
- 五、計畫書末頁及計畫圖背面,請依「都市計畫書圖製作規則」第六條規定由都市計畫變更機關之業務承辦及主管人員核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