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5881-審議事項-第十六案:南投縣政府函為「變更南投都市計畫(第四次通盤檢討)案」。
會議紀錄id
MOIO5881
案件id
158Krc
概要說明
- 說明:
- 一、本案業經南投縣都市計畫委員會九十年五月二十五日第一六二次、九十一年五月十七日第一六五次、九十一年九月廿三日第一六六次會議修正通過,並准南投縣政府九十二年七月二十三日府建都字第○九二○一三三五九○○號函檢附計畫書圖報請核定等由到部。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二十六條。
- 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書示意圖。
- 四、變更理由及內容: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詳人民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
- 六、本案因案情複雜,經簽奉兼主任委員核可由本會馮委員正民(召集人)、歐陽委員嶠暉、周委員志龍、李委員素馨、林委員享博、黃委員光輝、張委員元旭組成專案小組先行審查,專案小組並業於九十二年八月二十九日、十月二十二日、十二月十五日、九十三年五月二十四日召開四次審查會議,獲致具體審查意見,爰提會討論。
決議
- 決議備註原計畫新計畫油三南側住宅區與農業區之分區界線農業區(○‧○七五五公頃)住宅區(○‧○七五五公頃)1.樁位圖上所示樁號A273、A274、A275至A276間之分區界線與計畫圖不符,樁位展繪為折線,計畫展繪為弧線;地籍局部已分割,惟計畫圖與樁位圖差異部分地籍尚未分割。
2.南投市公所九十一年十月廿二日重製疑義研商會決議:考量現況及樁位測定情形納入通盤檢討研議變更。
3.經查現況開闢情形與樁位圖甚為相符,計畫圖與樁位圖不符部分地籍尚未分割,故依據樁位測定成果酌予調整變更。
照案通過。請規劃單位補充變更範圍之地權資料並列表說明,提大會討論。
併入辦理中之「變更南投都市計畫(第四次通盤檢討)」案提請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
理由:
應查明變更範圍內溝渠之流經現況及變更後其灌排水功能是否受影響,在兼顧土地所有權人權益之前提下,綜合考量變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