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5911-審議事項-第十八案:苗栗縣政府函為「變更高速公路頭份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工商綜合專用區及生態綠地為乙種工業區及農業區)案」。
會議紀錄id
MOIO5911
案件id
DFQbMt
概要說明
- 說明:一、本案業經苗栗縣都市計畫委員會九十三年六月二十四日第一五七次會議審決照案通過,並准苗栗縣政府九十三年七月十三日府工都字第○九三○○七二一三七號函檢附計畫書圖等報請核定等由到部。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三款。
- 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圖。
- 四、變更理由及內容: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無。
決議
- 決議:本案除計畫書所列法令依據「都市計畫工商綜合專用區審議規範『第卅七點』」,應修正為『第卅六點』外,其餘准照苗栗縣政府核議意見通過,並退請該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