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5911-審議事項-第六案:宜蘭縣政府函為「變更五結(學進地區)都市計畫(部分綠地、住宅區、甲種工業區為保存區)案」。
會議紀錄id
MOIO5911
案件id
j2dppr
概要說明
- 說明:一、本案業經宜蘭縣都市計畫委員會九十三年五月十七日第一二一次會審議通過,並准宜蘭縣政府九十三年六月十日府建城字第○九三○○七一四九○號函檢送計畫書、圖等報請審議。
- 二、法令依據:(一)都市計畫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四款及第二項。
(二)文化資產保存法第三十六條。
(三)宜蘭縣政府依內政部九十三年一月二十九日台內營字第○九三○○八一七三五號函認定係縣興建之重大設施。
- 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圖示。
- 四、變更理由及內容: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無。
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