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5921-審議事項-第八案:台南縣政府函為「變更高速公路新營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殯儀館用地為殯儀館用地兼供火葬場使用)案」。
會議紀錄id
MOIO5921
案件id
Bp2BdS
概要說明
- 說明:一、本案業經台南縣都市計畫委員會九十三年五月二十四日第一七七次會議審決,並准台南縣政府九十三年七月二十六日府城都字第○九三○一三七五○八號函檢附計畫書、圖等報請核定等由到部。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四款。
- 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圖。
- 四、變更理由及內容: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無。
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