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5921-審議事項-第十二案:花蓮縣政府函為「變更東華大學城特定區計畫(部分農業區為電路鐵塔用地)案」。
會議紀錄id
MOIO5921
案件id
P9ISap
概要說明
- 說明:一、本案業經花蓮縣都市計畫委員會九十三年六月十八日第一○九次會議審議通過,並准花蓮縣政府九十三年八月三日府城計字第○九三○一○四○八○○號函,檢附計畫書、圖報請核定等由到部。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三款。
- 三、變更位置:詳計畫圖示。
- 四、變更內容: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無。
決議
- 決議:本案除下列各點外,其餘准照花蓮縣政府核議意見通過,並退請該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 一、計畫書第四頁,壹、法令依據「二、都市計畫書圖製作規則」修正為「二、內政部九十二年十一月二十八日內授營都字第○九二○○一三八八九號函」;上開函日期及文號請增列於計畫書審核摘要表之法令依據欄內,並將該函文件影本納入計畫書中,俾利查考。
- 二、本案變更內容附帶條件修正為「變更範圍土地,請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應予植栽綠美化,並應裝置夜間照明,以投射入口意象。」,並於計畫書中「伍、變更內容」及變更內容明細表中配合增列,以利執行。
- 三、計畫書變更審核摘要表中並未說明人民團體對本案之反映意見,請花蓮縣政府補充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