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5921-審議事項-第四案:桃園縣政府函為「變更高速公路中壢及內壢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部分農業區為文教區)案」。
會議紀錄id
MOIO5921
案件id
U0KQfw
概要說明
- 說明:一、本案業經桃園縣都市計畫委員會九十三年六月十六日第十四屆第十九次會議審決,並准桃園縣政府九十三年七月十九日府城都字第○九三○一七八三九二號函檢附計畫書、圖等報請核定等由到部。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四款。
- 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圖。
- 四、變更理由及內容: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無。
決議
- 決議:考量本案變更範圍內部分土地原係供作垃圾掩埋場使用,不適宜提供作建築使用、該垃圾掩埋場停止使用後是否有復育計畫,是否有造成地下水污染之虞、整體校園規劃配置構想為何、基地聯外交通動線如何,是否會造成交通瓶頸、及本案變更後是否對周遭農業區土地造成不良影響等課題,尚待釐清,請桃園縣政府補充相關說明分析資料後,再行報部提會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