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5921-審議事項-第一案:台北市政府函為「變更臺北市萬華區雙園污水處理場用地及周邊綠地為停車場、抽水站及道路用地計畫案」。
會議紀錄id
MOIO5921
案件id
bevHIL
概要說明
- 說明:一、本案業經台北市都委會九十三年六月三日第五二九次會議審決修正通過,並准台北市政府九十三年七月十日府都規字第○九三一○六五七七○○號函檢附計畫書圖等報請核定等由到部。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四款。
- 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書示意圖。
- 四、變更理由及內容: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詳公民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
決議
- 決議:本案除下列各點外,其餘准照台北市政府核議意見通過,並退請該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 一、本案公開展覽期間如無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應配合修正計畫書審核摘要表。
- 二、查台北市依都市計畫法第十條、第十五條及第二十二條規定,應分別擬定主要計畫及細部計畫。為因應九十一年五月十五日總統令公布修正之都市計畫法第二十三條有關細部計畫由直轄市、縣(市)政府核定實施之規定,本案屬都市計畫法第二十二條明定細部計畫書表明事項之「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與「事業及財務計畫」,以及都市設計管制要點等,應予刪除改列於細部計畫,由該府本於權責自行核定,並應請依同法第十五條規定,增列實施進度及經費,以符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