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5981-審議事項-第四案:臺東縣政府函為「變更三仙台風景特定區計畫(部分一般保護區為道路用地,部分道路用地為一般保護區)案」。
會議紀錄id
MOIO5981
案件id
SsJ8wa
概要說明
- 說明:一、本案業經臺東縣都市計畫委員會第125次會議審議通過,並准臺東縣政府93年11月10日府城都字第0933028490號函檢送計畫書圖等報請核定等由到部。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
- 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圖示。
- 四、變更計畫內容及理由: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無。
決議
- 決議:本案除下列各點外,其餘准照臺東縣政府核議意見通過,並退請該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 一、「貳、變更法令依據」(計畫書第4頁)所提內政部88年8月25日台88內營字第8874279號函規定標準,業於93年1月29日停止適用,建議刪除。另審核摘要表之法令依據「二、本府依內政部93年1月7日內授營都字第0920091111號函認定」,非屬本案變更之法令依據,請刪除。
- 二、「參、變更計畫位置」所載之變更面積0.54公頃(計畫書第5頁)與「伍、變更計畫內容」所載之變更面積0.64公頃(計畫書第8頁)不符,請依實際測量結果查明補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