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6031-審議事項-第十案:彰化縣政府函為「變更竹塘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通盤檢討)案」。
會議紀錄id
MOIO6031
案件id
7tEa96
概要說明
- 說明:
- 一、本案業經彰化縣都市計畫委員會93年11月26日第163次會審議通過,並准彰化縣政府94年1月18日府城計字第0940011914號函檢送計畫書等報請審議。
- 二、法令依據:
(一)都市計畫法第26條。
(二)內政部89年11月18日台89內營字第8984948號函。
- 三、變更理由及內容:詳計畫書。
- 四、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無。
決議
- 決議:本案除下列各點外,其餘准照彰化縣政府核議意見通過,並退請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 一、計畫書中之「變更都市計畫法令依據」請修正為:「都市計畫法第26條及都市計畫定期通盤檢討實施辦法第13條第4款。」以符實際。
- 二、請妥為補充計畫目標、都市發展定位願景及發展構想,作為本次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通盤檢討變更原則,並納入計畫書,以資周延。
- 三、為考量都市計畫內,新舊市區不同性質,因地制宜之發展需要,請縣政府參照89.11.18部頒「都市計畫各種土地使用分區及公共設施用地退縮建築及停車空間設置基準」,研提妥適之退縮建築規定並納入計畫書。
- 四、為提供較大開放空間,及維護工業區環境品質,故將乙種工業區之建蔽率修正為不得大於60%。
- 五、「台灣省零售市場建築規格」,業於精省後廢止,故將原條文第5條市場用地----「並依台灣省零售市場建築規格有關規定辦理」乙辭刪除。又為維護批發市場環境品質,故增訂批發市場用地之建蔽率不得大於40%,容積率不得大於120%。
- 六、下列各點請縣政府查明補正。
(一)審核摘要表所載公開展覽起訖日期與縣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紀錄,所說明之公開展覽起訖日期不一致。
(二)縣都市計畫委員會第163次會議決議:「一、採納作業單位初審意見.....。餘詳變更內容綜理表」,惟會議紀錄及計畫書第9.10.11頁,所附變更內容綜理表,欠缺縣都市計畫委員會決議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