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6031-審議事項-第九案:苗栗縣政府函為「變更大湖都市計畫(部分住宅區、保護區、農業區、學校用地、道路用地為河川區,部分農業區、保存區為道路用地及部分道路用地為河川區兼供道路使用)案」
會議紀錄id
MOIO6031
案件id
lUdG7I
概要說明
- 說明:
- 一、本案業經苗栗縣都市計畫委員會93年12月23日第162次會審議通過,並准苗栗縣政府以94年01月18日府工都字第0940005400號函檢送計畫書、圖等報請審議。
- 二、法令依據:(一)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暨第2項。
(二)配合國家重大公共建設辦理逕為變更都市計畫作業要點。
(三)行政院93年91月21日院臺經字第0930043194號函。
- 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圖示。
- 四、變更理由及內容: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無。
決議
- 決議:本案除將法令依據修正為:「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暨第2項。」外,其餘准照苗栗縣政府核議意見通過,並退請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