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6031-審議事項-第十五案:內政部為「變更桃園航空貨運園區暨客運園區(大園南港地區)特定區計畫(航空貨運專用區暨貨物集散專用區為貨運及貨物加值專用區)案」。
會議紀錄id
MOIO6031
案件id
wJYaT8
概要說明
- 說明:
- 一、交通部93年11月12日交航(一)字第0930011793號函為遠翔航空貨運園區股份有限公司為整體開發使用上更有彈性運用空間,並配合未來發展自由貿易港區之申設需要,申請由內政部辦理個案變更都市計畫,並檢送計畫書、圖到部。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3款。
- 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圖示。
- 四、變更理由及內容:詳計畫書。
- 五、公開展覽及說明會:93年12月15日至94年1月13日分別在桃園縣政府、大園鄉公所公開展覽30天,並於94年1月3日,假大園鄉公所舉辦說明會,且經刊登於93年12月17、18、19日自由時報公告完竣。
- 六、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無(桃園縣政府94年1月14日府城鄉字第0940014332號函)。
決議
- 決議:本案除下列各點外,其餘准照公開展覽草案通過,並退請本部營建署市鄉規劃局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 一、查「變更桃園航空貨運園區暨客運園區(大園南港地區)特定區計畫(部分貨物集散專用區為變電所用地)案」(面積約0.62公頃)前經本會93年12月14日第599次會議審決修正通過,有關本案變更範圍與該計畫案重疊部分,應予以刪除。
- 二、計畫書末頁及計畫圖背面應由都市計畫擬定機關(本部營建署市鄉規劃局)承辦及主管人員核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