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6041-審議事項-第10案:台南市政府函為「變更台南市主要計畫(公園道用地『公道四』及部分中密度住宅區為公園用地『公六十三』)案」。
會議紀錄id
MOIO6041
案件id
1E6CAj
概要說明
- 說明:一、本案業經台南市都委會93年12月30日第238次會議審決修正通過,並准台南市政府94年1月27日南市都計字第09416504190號函檢附計畫書圖等報請核定等由到部。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
- 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書示意圖。
- 四、變更理由及內容: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詳公開展覽期間人民陳情意見綜理表。
決議
- 決議:本案除變更都市計畫法令依據引述「內政部93年1月29日內授營都字第0930081735號函」乙節,因非屬本案變更之法令依據,請配合修正外,其餘准照台南市政府核議意見通過,並退請該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