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6041-審議事項-第2案:臺北市政府函為「變更臺北市南港區大豐段二小段二八四之一地號土地部分保護區為自來水事業用地都市計畫案」。
會議紀錄id
MOIO6041
案件id
GvVIwW
概要說明
- 說明:一、本案業經臺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93年12月13第537次會議審議通過,並准臺北市政府94年1月20日府都規字第09328652800號函,檢附計畫書、圖報請核定等由到部。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
- 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圖示。
- 四、變更內容及理由: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無。
決議
- 決議:本案除變更保護區為自來水事業用地之圖例錯誤請配合修正外,其餘准照臺北市政府核議意見通過,並退請該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