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6081-審議事項-第9案:金門縣政府函為「變更金門特定區計畫(部分保護區、機關用地、道路用地、學校用地為衛生醫療機構用地)案」。
會議紀錄id
MOIO6081
案件id
3isdIR
概要說明
- 說明:一、本案業經金門縣都市計畫委員會93年12月17日第32次會議審議通過,並准金門縣政府94年4月11日府建都字第0940019009號函,檢附計畫書、圖報請核定等由到部。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
- 三、變更位置:詳計畫圖示。
- 四、變更內容: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詳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
決議
- 決議:本案除下列各點外,其餘准照金門縣政府核議意見通過,並退請該府依照決議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 一、計畫書審核摘要表及計畫書第4頁之法令依據引述「金門縣政府93年8月30日府工都字第0930035717號」乙節,因非屬本案變更之法令依據,予以刪除,如有需要,請於計畫書中適當章節內敘明或以附件方式納入計畫書中,以資妥適。
- 二、計畫書第7頁變更內容綜理表中變更內容之新計畫欄,請配合計畫案名修正為「衛生醫療機構用地」,以資妥適。
- 三、本案有關變更學校用地為衛生醫療機構用地部分,經查該學校為國立金門高級職業學校,為避免本案變更後影響學校將來之正常運作,請將該校或教育主管機關意見之相關證明及協商文件,納入計畫書內,以利執行查考。
- 四、有關金門縣政府列席代表於會中補充說明本案案名及變更內容中有關變更「保護區」部分係誤繕,應修正為「農業區」乙節,請確實查明後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