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6081-審議事項-第12案:苗栗縣政府函為「變更明德水庫特定區計畫(部分農業區為污水處理廠用地,部分污水處理廠用地為保護區,部分道路用地為保護區、污水處理廠用地)案」。
會議紀錄id
MOIO6081
案件id
hojcz4
概要說明
- 說明:一、本案業經苗栗縣都市計畫委員會第154次及第164次會議審議通過,並准苗栗縣政府94年3月28日府工都字第0940031347號函檢送計畫書、圖等報請審議。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
- 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圖示。
- 四、變更計畫內容及理由: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詳人民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
決議
- 決議:本案除下列各點外,其餘准照苗栗縣政府核議意見通過,並退請該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 一、計畫書第2頁及審核摘要表引據之變更法令依據「苗栗縣政府民國92年12月4日府工都字第0920122369號函」,因非屬本案變更之法令依據,建議刪除。
- 二、計畫書第1頁所敘「配合老田寮溪河川治理計畫公告之用地範圍(經濟部民國91年1月25日經授利字第9120200770號公告)」乙節,請將該號公告影本納入計畫書中,以利查考。
- 三、計畫書第7頁「本案污水處理廠建設內容包括污水管線……等建設經費,合計約需新台幣1億8,740萬元整,由中央全額補助。(參見附件五)」乙節,計畫書內容與該附件所載不符,請查明補正。
- 四、本案事業及財務計畫請依公私有土地取得方式、所需經費、預定完成期限及經費來源等,補充事業及財務分析表,以資明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