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6091-審議事項-第9案:嘉義縣政府函為「變更朴子都市計畫(部分農業區、河川水溝、道路用地、批發市場用地為道路用地兼供快速公路使用)案」。
會議紀錄id
MOIO6091
案件id
A8n1u9
概要說明
- 說明:
- 一、本案業經嘉義縣都市計畫委員會94年4月20日第198次會審議通過,並准嘉義縣政府94年5月16日府城規字第0940065921號函檢送計畫書、圖等報請審議。
- 二、法令依據:
(一)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及第2項。
(二)配合國家重大公共建設辦理逕為變更都市計畫作業要點。
- 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圖示。
- 四、變更理由及內容: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無。
決議
- 決議:本案除將法令依據「二、配合國家重大公共建設辦理逕為變更都市計畫作業要點」刪除及計畫書中第7頁之「事業及財務計畫」依都市計畫法第15條規定,修正為「實施進度及經費」外,其餘准照嘉義縣政府核議意見通過,並退請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