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6111-審議事項-["第14案:連江縣政府函為報部核定之「變更連江縣南竿地區風景特定區計畫(部分航空站用地為垃圾處理廠用地;部分機關用地、保護區、道路用地為航空站用地;部分道路用地為保護區)案
會議紀錄id
MOIO6111
案件id
tkCuqW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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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一、本案前經本會92年4月29日第558次會議決議略以:
「本案除左列各點外,其餘准照連江縣政府核議意見通過,並退請該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一、變更內容綜理表變二案部分,擬變更部分道路用地為保護區,及部分航空站用地為垃圾處理廠用地等二節,查係於縣都委會審議後增列之變更內容,超出原公開展覽範圍外,應補辦公開展覽程序,補辦公開展覽期間如無任何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者,則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否則應再提會討論;…」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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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案准連江縣政府94年4月13日府城計字第0940008775號函略以:「…案經本府依法公開展覽徵求意見(94年1月5日起至94年2月3日止)30天,補公開展覽期間無任何公民或團體提出陳情意見。」,爰檢具修正後之計畫書圖報請核定等由到部,惟經查核,補辦公開展覽之計畫圖尚有部分範圍與原本會第558次會議審議時之內容不一致,特再提會討論。
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