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6121-審議事項-第7案:基隆市政府函為「變更基隆市(七堵暖暖地區)主要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暫予保留另案辦理部分第三十案恢復原使用分區』案」復議案。
會議紀錄id
MOIO6121
案件id
p7rry4
概要說明
- 說明:一、本案業經基隆市都委會93年11月16日第331次會議審決照案通過,並准基隆市政府94年3月16日基府都計壹字第0940027190號函檢附計畫書、圖報請核定等由到部。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6條。
- 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示意圖。
- 四、變更計畫內容及理由: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無。
- 六、本案前經本會94年4月12日第606次會議審決略以:「本案除計畫書末頁及計畫圖背面應由基隆市政府承辦及主管人員核章外,其餘准照基隆市政府核議意見通過,並退請該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有案,經本部94年5月2日台內營字第0940082883號函核定,並經基隆市政府94年5月30日基府都計貳字第0940058066號函因兩處電路鐵塔用地之位置標示有誤申請復議,及以94年6月22日基府都計貳字第0940068636號函補充申請復議理由到部,查尚符合都市計畫法第82條規定,爰再提會討論。
決議
- 決議:本案同意依基隆市政府94年6月22日基府都計貳字第0940068636號函補充申請復議內容及理由略以:
「二、旨揭個案係因原計畫請開發商以市地重劃方式辦理,因超過規定期限,故依計畫書規定恢復原使用分區,惟上述各案恢復原使用分區部分,並不包括公告實施後於計畫範圍內另外辦理之個案變更。三、本次申請復議之理由,即因92.6.5公告實施之個案變更『變更基隆市七堵暖暖地區都市計畫(部分住宅區、保護區、倉儲區、特殊教育用地為電路鐵塔用地,部分電路鐵塔用地為保護區、倉儲區)案』之兩處電路鐵塔用地,未標示旨揭個案之核定圖上,故特呈請復議,再次提會予以更正。」通過,並退請該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