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6151-審議事項-第5案:宜蘭縣政府函為「變更礁溪都市計畫(部分農業區及鐵路用地為道路用地)案」
會議紀錄id
MOIO6151
案件id
CAvtdQ
概要說明
- 說明:
- 一、本案業經宜蘭縣都市計畫委員會94年5月20日第128次會審議通過,並准宜蘭縣政府94年7月27日府建城字第0940091895號函檢送計畫書、圖等報請審議。
- 二、法令依據:(一)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暨第2項。
(二)宜蘭縣政府依內政部93年1月29日台內營字第0930081735號函認定係縣興建之重大設施。
- 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圖示。
- 四、變更理由及內容: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無。
決議
- 決議:本案除下列各點外,其餘准照宜蘭縣政府核議意見通過,並退請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 一、本案申請與擬定機關均為礁溪鄉公所,故將法令依據修正為「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
- 二、將非屬本案變更之法令依據:「2.宜蘭縣政府依內政部93年1月29日台內營字第0930081735號函認定係縣興辦之重大設施」予以刪除,如有需要,請改於計畫書內適當章節敘明或以附帶條件納入計畫書中,以符實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