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6191-審議事項-第2案:宜蘭縣政府函為「變更蘇澳擴大都市計畫(部分住宅區、乙種工業區為道路用地)案」
會議紀錄id
MOIO6191
案件id
zbFVLa
概要說明
- 說明:
- 一、本案業經宜蘭縣都市計畫委員會94年6月30日第129次會審議通過,並准宜蘭縣政府94年8月3日府建城字第0940097186號函檢送計畫書、圖等報請審議。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
- 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圖示。
- 四、變更理由及內容: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無。
- 六、本案提經本會94年8月23日第615次會議決議:「本案據相關土地權利關係人列席說明尚有替代方案,為維護人民權益及考量公共工程可行性,故由本會委員組成專案小組先行審查(成員另案簽請主任委員核可),研提具體審查意見後,再行提會討論。」。
- 七、本案經簽奉核可由本會賴委員美蓉(召集人)、林委員俊興、洪委員啟東、黃委員德治及潘委員丁白等5人組成專案小組,專案小組已於94年9月15日召開會議審查完竣,並獲致具體審查意見,爰再提會討論。
決議
- 決議:本案准照本會專案小組審查意見(詳附錄)通過,並退請宜蘭縣政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附錄】本會專案小組審查意見:
本案經會同陳情人、地方民意代表及宜蘭縣政府派員赴現場實地勘查,並聽取雙方意見後,假宜蘭縣史館聽取規劃單位就變更道路路段闢建需要、規劃路線選線理由及針對包括參酌陳情人建議意見等各替選方案提出之初步經濟效益評估等分析說明,專案小組認為仍以宜蘭縣政府送部核定之規劃路線為佳,惟請縣政府補充詳細書面資料提會說明及於核定時納入計畫書作為執行之依據,至人民陳情部分,請縣政府繼續與陳情人溝通協調獲取共識,避免將來造成執行之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