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6261-審議事項-第10案:內政部為「變更林口特定區計畫(部分農業區為零星工業區)案」提會再討論。
會議紀錄id
MOIO6261
案件id
aBu4d5
概要說明
- 說明:一、本案係鎰聖五金工業廠股份有限公司申請變更農業區(面積0.96公頃)為零星工業區,業報奉經濟部同意推薦及本部准予辦理個案變更,本案變更主要計畫部分業經本部都市計畫委員會93年5月25日第586次會議審決略以:「本案原有工廠雖經台北縣政府認定符合部頒『無污染性之工廠因都市計畫擴大至不合土地使用分區者如何准其擴建案作業要點』有關『劃設為零星工業區必須為無污染性之工廠』之規定;惟據相關公民或團體所提書面意見(如附表一、二)及當地居民代表等列席口頭說明,該工廠有嚴重污染之情事,故本案退請台北縣政府會同工廠釐清附近社區居民疑義後再行函報本部提會討論。」在案,臺北縣政府依上述會議決議事項於94年10月4日召開本案說明會完竣,爰由本部營建署市鄉規劃局以94年11月16日市二字第0940004602號函報部提會再討論。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3款。
- 三、變更位置:詳計畫圖示。
- 四、變更內容: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詳公民團體意見綜理表(臺北縣政府93年3月24日北府城規字第0930156076號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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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
- 決議:本案除下列各點外,其餘准照公開展覽草案通過,並退請本部營建署市鄉規劃局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 一、有關計畫書「伍、變更理由」乙項,請詳實補充本案變更理由。
- 二、本案變更位置未鄰接都市計畫道路,請補充未來廠區交通動線規劃及本案開發後之交通影響衝擊評估資料納入計畫書載明,以利查考。
- 三、請補充本案廠房配置圖,廠區周圍應作適度隔離緩衝綠帶及退縮建築,以避免影響鄰近農業區使用,並請納入計畫書敘明。
- 四、請補充本案基地周邊自然環境資料,納入計畫書,以利查考,如有溪流或相關潛在災害,應於計畫書敘明。並請參照都市計畫定期通盤檢討實施辦法第7條規定,補充都市防災避難場所、設施、消防救災路線、火災延燒防止地帶等事項,規劃相關災害防救設施及擬訂緊急應變計畫。
- 五、依計畫書所載,本案原有工廠經台北縣政府91年9月5日北府建發字第0910528963號函(計畫書附件四)認定符合本部68年9月27日函頒「無污染性之工廠因都市計畫擴大致不合土地使用分區者如何准其擴建案作業要點」第2點第3款及第7點有關已存在之合法工廠申請劃設為零星工業區「必須為無污染性之工廠」規定,惟查有關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皆陳情該工廠有嚴重污染--之情事,前經本會第586次會議審決,退請臺北縣政府會同工廠妥予釐清在案,依鎰聖五金工業廠股份有限公司列席代表說明,該工廠已依相關環保法令規定向台北縣政府環境保護局申請設置相關環境保護設施及污染防治設備,並定期進行監測送環保局審查,而審查結果亦皆符合相關管制標準,惟對於有關民眾陳情該工廠不定期燃燒廢五金及熔銅,所排放之毒氣戴奧辛污染空氣部分,仍未能明確說明是否已有改善,故該公司應將相關污染防制計畫與環境檢測資料送由本部營建署轉請本會相關委員(歐陽嶠暉委員及林俊興委員)確認無虞後,同意辦理變更,否則仍請臺北縣政府會同工廠持續與當地居民溝通,獲得具體共識後,再提會討論。
- 六、本案依都市計畫法第15條規定,應增列實施進度及經費,以符規定,並於實施進度及經費中載明本案開發年限,及明訂:本案應於核准擴建計畫所訂開發期間內完成擴建,否則依法檢討變更恢復為原計劃之使用分區。
- 七、本案因涉農業區變更為可建築用地應採區段徵收方式辦理之規定,及如不採區段徵收方式開發,依行政院函示仍應有適當之自願捐獻回饋措施,請參照本部93年2月19日修正「都市計畫農業區變更使用審議規範」規定,劃設不低於申請變更使用總面積40%之公共設施用地及代用地,並--自願捐贈予台北縣政府及簽訂協議書後納入計畫書規定,俾利將來執行。本案擬提供回饋土地為毗鄰變更範圍之臺北縣林口鄉菁埔段後湖小段44-3地號土地,面積0.285公頃,未達應回饋比例40%,應予補足,或將不足部分折算代金捐贈予台北縣政府。
附表一變更林口特定區計畫(部分農業區為零星工業區)案公開展覽期間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編號陳情人位置陳情意見陳情理由本會決議1立法委員許登宮台北縣林口鄉菁埔段後湖小段138-2地號在環境影響評估未通過前,辦理變更著實不妥。縊聖五金工業公司焚燒廢棄金屬以取得內部銅料,嚴重污染環境,幾經居民抗議未見改善。併決議文五辦理。
楊政宗台北縣林口鄉菁埔段後湖小段138-2地號1.具有危險及公害之工廠,應於特別指定之工業區內設置。
2.請審查所提供設廠資料證件,是否屬合法之登記及使用?3.零星工業區係為配合原登記有案「無污染性」具有相當規模且遷廠不易之合法性工廠而劃設。申請人將農業區土地變更為零星工業區,是否合法?建請主管機關審慎評估。申請變更之土地現為農業區,地上物之現有工廠為重大污染事業,其廢棄物嚴重影響整個村民之健康與生命,幾經陳情,未見改善。
併決議文五辦理。
--附表二逾公開展覽期間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綜理表編號陳情人位置陳情意見陳情理由本會決議1臺北縣林口鄉湖北社區發展協會本案變更範圍連署反對本村違章工廠(鎰聖五金工廠)變更工業區一、該違章工廠在此經營數年之久,最近變本加厲,惡劣的均在夜晚、凌晨、下雨天或不定期燃燒廢五金及溶銅,所排放之毒氣戴奧辛污染本村空氣、東天吹東北季風時門窗緊閉、夏天吹西南風時門窗均開,卻被嗆鼻毒氣擾眠而清醒。
- 二、該廠商違法使用該區已久,卻不見公權利執行,本協會並連署要求台北縣府拆除大隊應予立即處理該廠房,切莫等閒視本陳情案件。
- 三、本案說明會會本村過半村民並未獲得告知,特此聲明並未授權任一民意代表代表本村村民出席該說明會,該案環境影響評估若能通過,將一大笑話,而尚有官商勾結嫌疑,本村堅決反對本村範圍設立工業區。
- 四、本村將委託立法委員及相關層級民意代表協助處理,並由協會推派三至五人代表陳情,祈望貴單位能重視本村村民,倘若貴單位一意孤行,包庇本案漠視民意,本村村民將發動前往陳情活動,不惜一切捍衛生命財產安全。併決議文五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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