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6261-審議事項-第15案:台中市政府函為「變更台中市都市計畫(不包括大坑風景區)(部分住宅區、商業區、停車場用地及道路用地為創意文化專用區)案」。
會議紀錄id
MOIO6261
案件id
pRRDqG
概要說明
- 說明:一、本案業經台中市都市計畫委員會94年11月8日第212次會議審議通過,並准台中市政府95年1月4日府都計字第0940251207號函,檢附計畫書、圖報請核定等由到部。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
- 三、變更位置:詳計畫圖示。
- 四、變更內容: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無。
決議
- 決議:本案因案情複雜,由本會委員組成專案小組(成員另案簽請兼主任委員核可)先行審查,研提具體審查意見後,再行提會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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