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6271-審議事項-第4案:彰化縣政府函為「變更芬園都市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案」。
會議紀錄id
MOIO6271
案件id
BOCTqS
概要說明
- 說明:
- 一、本案業經彰化縣都市計畫委員會94年6月16日第166次會及94年9月16日第168次會審議通過,並准彰化縣政府94年11月28日府城計字第0940228990號函檢送計畫書、圖等報請審議。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6條。
- 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圖示。
- 四、變更理由及內容: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無。
- 六、本案經簽奉核可,由本會賴委員美蓉(召集人)、林委員俊興、洪委員啟東、黃委員光輝、吳委員萬順等5位委員組成專案小組,專案小組已於95年1月10日召開審查會議審查完竣,並獲致具體審查意見,爰提會討論。
決議
- 決議:本案除下列各點外,其餘准照本會專案小組審查意見(如附錄)通過,並退請彰化縣政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 一、變更內容明細表新編號第6案部分,准照彰化縣政府核議意見通過,惟為形塑地方風貌及人文景觀資源環境,以帶動觀光產業之發展,故對於該基地上舊有鄉公所建築物,宜考量適當維護後予以保留或規範其改建時應形塑當地鄉土風貌特色,請彰化縣政府妥為研究辦理。
- 二、有關都市防災計畫部分,請彰化縣政府依照計畫人口及避難空間安全面積標準,並就觀光、產業活動集居需求,參考地方生活圈防災空間避難理念詳為評估分析妥予修正,以資妥適。
附件
- 【附錄】本會專案小組審查意見:
查「芬園都市計畫案」係於民國64年10月發布實施,於民國74年6月辦理第一次通盤檢討,計畫面積167.23公頃。本案除下列各點外,其餘照彰化縣政府核議意見通過。